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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

注意!涉及932项“双高”产品!生态环境部印发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(2021年版)》

发布时间:2021-11-05 18:11 浏览量:763

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,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转型。11月2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(2021年版)》。文件包含“高污染、高环境风险”产品(以下简称“双高”产品)名录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,其中有932项“双高”产品,159项产品除外工艺,79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。列入名录的“双高”产品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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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名录(2021年版)》重点关注石化、有色、轻工等行业:选择具有污染排放总量大、毒性强、风险高且产能过剩,对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有直接促进作用的产品。并对新增产品的工艺环保特性进行评估区分,筛选提出污染物排放少、环境风险低、应用稳定成熟的除外工艺,并鼓励企业优先使用,不断优化工艺结构,推动污染物源头减排。此外,选择生产过程中多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、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使用易燃、易爆、高毒、高腐蚀性原料,引导企业减少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产品,优先使用替代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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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整理了石化领域重点产品名单及产品除外工艺(见下图)。其中,与烯烃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产品,高污染类包括:环氧丙烷(直接氧化法工艺除外)、醋酸正丁酯(烯烃合成工艺除外)、丙酸、甲基丙烯酸丁酯(连续化酯交换工艺除外)、精对苯二甲酸等;高环境风险类包括:丙烯、环氧乙烷(EO)、苯乙烯、苯酚、丙烯酸正丁酯、丙酮氰醇、乙腈等;"高污染、高环境风险"类包括:双酚A(离子交换树脂法除外)、甲基丙烯酸甲酯(异丁烯法工艺除外)、丙烯醛、丙酮(异丙苯法除外)、丙烯腈、ABS树脂(连续本体聚合法除外)、聚碳酸酯(非光气法、连续式-无静态光气留存的光气法工艺除外)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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